
(新山8日讯)本地经营杂货店生意的孟加拉籍男子,非法屠宰牛只,店里被发现113公斤的牛骨骸,昨日被控认罪后遭判罚款2000令吉。
孟加拉籍被告莫哈末比拉侯赛因(48岁)与本地女子结婚,妻子在士乃迪沙依达曼花园开设一家杂货店,被告负责经营。
被告昨早在新山第四推事庭面控,根据控状,柔州兽医局今年2月16日上午9时30分左右,在被告经营的杂货店,发现113公斤的牛骨骸。
控状指被告未经批准及无执照下,在屠宰场屠宰牛,牴触1953年动物法令5(3)条文(与2013年修改的动物法令同读),一旦罪成可判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
被告认罪后向推事求情时说,每月只赚取区区1500令吉,但需养育4名孩子,
主控官莫哈末占里指出,被告未经合法屠宰场宰杀牛只的行为,可能引起口蹄疫传播,因此要求推事给予被告适当的惩罚,以对公众及外籍人士起着警戒作用。
推事诺阿兹安考量主控官的要求及被告求情后,宣判被告罚款2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坐牢两个月替代。
被告在法庭宣判后,立即付清罚款离开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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