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山8日訊)本地經營雜貨店生意的孟加拉籍男子,非法屠宰牛隻,店裏被發現113公斤的牛骨骸,昨日被控認罪後遭判罰款2000令吉。
孟加拉籍被告莫哈末比拉侯賽因(48歲)與本地女子結婚,妻子在士乃迪沙依達曼花園開設一家雜貨店,被告負責經營。
被告昨早在新山第四推事庭面控,根據控狀,柔州獸醫局今年2月16日上午9時30分左右,在被告經營的雜貨店,發現113公斤的牛骨骸。
控狀指被告未經批準及無執照下,在屠宰場屠宰牛,牴觸1953年動物法令5(3)條文(與2013年修改的動物法令同讀),一旦罪成可判罰款不超過1萬令吉。
被告認罪後向推事求情時說,每月隻賺取區區1500令吉,但需養育4名孩子,
主控官莫哈末占裏指出,被告未經合法屠宰場宰殺牛隻的行為,可能引起口蹄疫傳播,因此要求推事給予被告適當的懲罰,以對公眾及外籍人士起著警戒作用。
推事諾阿茲安考量主控官的要求及被告求情後,宣判被告罰款2000令吉,若無法繳付罰款,則以坐牢兩個月替代。
被告在法庭宣判後,立即付清罰款離開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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