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8日讯)4名警员因涉及两年前向拥毒男子索贿,今日被控贪污罪 !
4名被告来自依斯干达布蒂里警区,今日戴着口罩到反贪污法庭面控时,以手和背包遮脸,避开媒体镜头。
其中3名被告,即莫哈末祖希山(30岁)、莫哈末阿兹(34岁)及莫哈末苏古(30岁)皆面对两项控状,另一名被告莫哈末沙希尔(33岁)则面对3项控状。
(本报汪锦发摄)
人被控于2018年4月10日晚上11时,在前往振林山警局途中,在车内向40岁拥毒男乌沙马要求7000令吉,作为释放他与42岁的布亚敏的条件,牴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B)条文,并可在第24(1)条文下被判刑。
次控状指4人在隔天凌晨4时,前往江加埔莱新村一住家前,向上述40岁男子收取1600令吉,牴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第17(a)条文,并可在第24(1)条文被判刑。
此外,被告莫哈末沙希尔被控于2018年4月12日凌晨12时15分,在斯里埔莱花园一家餐馆,向同一名男子收取1400令吉,牴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第17(a)条文,并可在第24(1)条文被判刑。
据了解,当莫哈末沙希尔向男子收取贿金时,当场被反贪会官员扣查。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以及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4名被告皆不认罪,代表律师哈米兹和诺沙希向法官卡马鲁丁求情。
卡马鲁丁批准4人各以2万令吉由一人保外,交出护照和每月必须向反贪会报到,并择订8月27日过堂。
此案由反贪会官员尤努斯任主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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