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9日讯/更新4.17PM)
(新山19日讯)3年前轰动全国的“新山油站杀人案”,高庭今日裁决3名年轻华裔被告谋杀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高庭法官基于控方无法证明3名被告是共谋,加上闭路电视画面不清楚,且无人认出涉案者等因素,判处他们罪名不成立。
3名被告在庭警解开手铐后,即步出法庭与亲友离开,一些在外等候他们的亲友也趋前握手道贺,但他们没受访,其中一人则在法庭外换上红衣。
首被告颜嘉吉(22岁)、次被告叶家豪(26岁)及第三被告阮健辉(25岁),今早被押往高庭聆听判决。 (人名译音)
(本报张来星摄)
(当年案发视频,档案视频)
新山高庭法官莎纳斯宣判3人无罪释放后,他们表情轻松,其中身穿黑衣的被告叶家豪也马上换衣。
此外,身穿白衣的颜嘉吉也在庭外换上家人准备的红衣,似乎有去掉霉运之意,他更与辩护律师团队合照。
较早时,法官莎纳斯宣读判词时说,闭路电视画面拍摄不清楚,没有人可指证3名被告正是涉案者;次被告拥有不在场证据,但警方没有跟进调查;控方也无法证明3人为共谋,所采集的“脱氧核糖核酸(DNA)的证据,也与现场发现的血液不符。
她说,次和第三被告面对的控状,过于含糊不清问题;涉案的宝马轿车车主没有受召出庭供证。
法官指出,警方于2017年12月26日,无法在现场找到首被告颜嘉吉的头发,但三天后又找到其头发,实属疑点。
莎纳斯基于上述理由,宣判3名被告谋杀罪名不成立,当庭获释。
此案于2019年开审,并传召22名证人,包括油站员工和手机视频拍摄者,但没有人认得3名被告。
首被告的代表律师为拿汀法瑞达,次被告的代表律师为蔡学捷,第三被告的代表律师为行动党武吉牛汝莪区国会议员蓝卡巴星和哈山安。
此案主控官为苏丽安妮乌嘉。
3人原本面对谋杀罪名,一旦罪成,唯一刑罚是死刑。
控状指首被告颜嘉吉于2017年12月17日晚上7时30分,与5名在逃嫌犯,在新山彩虹花园斯里柏兰宜路的蚬壳油站,杀害当年44岁华裔男子陈益财,牴触刑事法典302(谋杀)条文。
次被告叶嘉豪和第三被告阮健辉,被控与另两名在逃嫌犯,在相同日期、时间和地点,与首被告和另5名在逃嫌犯致死陈益财,牴触刑事法典302(谋杀)条文,可与109条文(教唆/串谋)及34条文同读与被定罪。
男子陈益财于2017年12月17日晚上7时30分左右,在新山彩虹花园斯里柏兰宜路的蚬壳油站,遭4名凶徒围攻刺伤,倒地后更被凶徒驾驶簇新的宝马房车直冲及退车辗过身体,最终倒卧油站毙命。
死者遇袭视频一度在社交媒体广泛流传,引起轰动。警方在调查过程,先后逮捕逾30名来自“360党”的私会党成员调查,同样引起瞩目。
3人所面对谋杀罪名,一旦罪成,唯一刑罚是死刑。
首被告代表律师为拿汀法瑞达,次被告代表律师为蔡学捷,第三被告代表律师蓝卡峇和哈山安。
此案主控官为苏丽安妮乌嘉。
男子陈益财于2017年12月17日晚上7时30分左右,在新山彩虹花园斯里柏兰宜路的蚬壳油站,遭4名凶徒围攻刺伤,倒地后更被凶徒驾驶簇新的宝马房车直冲及退车辗过身体,最终倒卧油站毙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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