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5日讯)巫裔男子用漆将猴子喷成“花猴子”,被法庭罚款8000令吉。
大马半岛野生动物保护及国家公园局(PERHILITAN)发文告指出,新山地庭于昨日针对一宗虐待野生动物案件下判。
文告指出,被告是名67岁的巫裔男子,他是在2010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下将提控上庭。
根据案情,男子于2020年4月1日下午4时40分,在笨珍甘榜斯里布尼安一间单位内,蓄意折磨一只猴子。
文告指出,该猴子的品种为食蟹猕猴(学名:Macaca fascicularis),并在2010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下受到保护。
男子的行为,牴触了2010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第86(1)(f)条文,一旦罪成,可面对罚款不少过5000令吉,及不超过5万令吉,或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另一方面,文告指出,以上的事件的视频曾经在社交媒体上广泛流传。
相关视频揭露,一名男子朝笼子内的猴子喷漆,而男子在遭受网民挞伐后,立即删除视频,但网民将贴文截图,并继续在网上声讨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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