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日讯)通奸虽不是刑事罪,但姐姐妹妹们可以入禀法庭提告丈夫,并向第三者(小三) 提出诉讼和索取赔偿!
拥有20年的执业律师黄友凤指出,在离婚诉讼中,女性可提出其中一项理由是丈夫与别人通奸。
她说,每个人对通奸罪有不同的诠释,但在法律界,原告必须抓奸在床,在告丈夫的同时,也可向第三者提出诉讼,而第三者必须做出答覆,以证明自己的清白。
黄友凤日前在面子书上载“黄律师说法”视频中,鼓励姐姐妹妹了解较少人了解的法律知识。
她指出,姐姐妹妹可以在法庭向第三者索取破坏家庭的赔偿,但数额多少由高等法庭来宣判。
“第一,原告要有很可靠及充实的证据;第二,第三者必须有经济能力,若没有经济能力,就算提告对方,可能索取的赔偿额也不会太高。”
黄友凤说,如果第三者能够提出有力的证据,证明通奸不是造成原告及丈夫离婚的主要理由,可能法庭判处的赔偿数额,也会跟着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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