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2日讯)公正党地不佬区国会议员钟少云引述新山市长阿迪扎哈里的回应披露,新山市政局给予没有招牌执照的业者7天时间自行拆卸招牌。
“至于有执照但是招牌违例的商家则需要在14天内自行拆除。”
阿迪扎哈里较后接受媒体询问该指示是否属实时,仅回答“是”,证实新山市政局的该最新指示。
与此同时,钟少云指出,若商家接获市政局的传票指招牌违例或没有执照,却因为各种原因而无法即时拆卸者,能够与他联系,并由他发出解释信函,要求市政局展缓执法。
中文字体只能马来文字一半大小
依据新山市政局的明例,商店招牌规定中文字体的规格不能大于马来文字体招牌,且中文字只能是马来文字的一半大小。
新山市政局按照标准高4尺宽20尺的招牌做出的规定为,主要的名字必须由马来文书写,置于招牌中央。
至于其余语文书写包括中文字体不能大于马来文字体,且面积仅能为马来文字体的一半。
同时,在招牌上也需要标上商业活动的类型及公司注册商号等,商业活动的类型只能占马来文字体招牌的四分之三;而公司注册商号则占四分之一。
业者需将招牌的设计模板提交给地方政府进行审核,获得执照后可以依照模板样式打造,若成品与模板有异,也属于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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