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510pm, 新山23日讯)以中文设计的商标(Logo)已注册,一样遭执法人员强拆,商家可上诉!
随着新山市政局多数拆除中文招牌,包括昨日被拆的和丽轩宴会厅酒楼,所悬挂的“和丽轩”已有注册商标,也躲不过遭执法单位拆除命运。
对此,柔州广告标识公会会长朱金江提醒商家,如果执法人员拆除中文商标,而相关商标已有完整的申请获批信函,可到市政局上诉。
他指出,招牌和商标不一样,市政局规定中文字招牌不得大过马来文字,这是一直以来的规矩,商家做招牌时应该遵守。
他坦承,有些商家在向地方政府申请招牌时,可能会呈交符合规格的图样给地方政府,因而获得当局发出执照,但真实上架时,却挂上不符合规格的情况。
因此,他呼吁同业在制作商家的招牌时,一定要把关提醒商家,避免出现违规的招牌。
针对有商家透露,中文商标被劝拆的情况,朱金江则强调,中文字商标并不触法,所以被令拆除商标的商家,可到市政局上诉。
他解释商标和招牌不一样,两个都有个别的申请程序,中文字商标若已经获得批准,理应不该被拆。
逾万令吉打造申请商标
也被告知不合格
老陈粿条汤餐馆业者荔蓉说,市政局人员于上周末口头通知,其店的商标不符合规格,要求一天内拆除,所以她第二天马上安排人员拆除。
她告知,其商标是以“老陈”二字为主,当初为了制作该商标,还耗费6000令吉打造,再聘请律师等处理商标申请事宜,前后花费逾万令吉,如今被劝拆下,尤其在疫情期间,确实让人感到无奈。
“由于不想触犯到地方政府法令,所以执法人员要求我们卸下,我们也照办了。”
她希望地方政府人员下次执法前,能先通知,再让商家在合理宽限期中解决问题。
↓↓相关新闻↓↓
↓↓最近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