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4日讯)女特许会计师告公用事业局案续审,庭上揭露,起诉人被诊断患有精神分裂症,妄想丈夫被恶灵附身要伤害她,甚至曾因喝下洗手液而被送入心理卫生学院。
《新明日报》昨日报道,这起事件发生于2015年12月1日早上10时许,地点是靠近高文的西门路(SimonRoad)人行道。
起诉人曾慧萍(47岁)事发时是名特许会计师,她称案发时沿着人行道走向西门路,左转时并未看公用事业局职员掀开阴沟盖进行检查工作,结果就跌入近2公尺深的阴沟。
她称右脚踝的腓骨断裂,身体多处擦伤淤青,且被诊断患上严重抑郁症、出现创伤后压力心理障碍症及焦虑症,今年2月更被诊断患精神分裂症,因此起诉公用事业局索赔。
案件昨天开审,揭露起诉人在2017年3月被诊断患有创伤后压力心理障碍症,并在2018年10月,开始向警方报案申诉有人跟踪她。
起诉人会妄想有人在她住家对面的咖啡店大声说话,还有人拿着相机对她拍照。她甚至申诉居住的公寓单位遭镭射灯照射,躺在床上时,能感觉到镭射所发出的热度。
起诉人今年因分别在2月喝下洗手液、6月将竹竿从窗口扔下楼,两度被强制送入心理卫生学院。
根据起诉人的精神报告,她妄想丈夫被恶灵附身,对方想要伤害她。起诉人也时常在家里大喊,在冲凉时边大喊边祈祷。
据报道,被起诉的公用事业局同意承担70%赔偿责任,但不同意起诉人的索赔额,并且指她“小题大作”,夸大坠阴沟事故对她所造成的创伤,近年来所患上的精神疾病非事故所导致。
辩方律师指出,公司的注册地址原本是起诉人的婚姻住所,结果在意外发生当天,却将地址改为起诉人家婆于碧山的地址,质疑这背后的动机。
辩方律师说,起诉人发生意外当天,全家人应该为此着急和关心,为何有时间去更改公司的注册地址。
律师指出,公司地址原是注册在起诉人名下的婚姻住所,但案发当天却改为起诉人家婆于碧山的地址,质疑这背后的动机,并表示起诉人为了与公司脱离关系才会这么做。
对此,起诉人解释说这只是巧合,更改地址是为了确保政府寄来的信件交到对的人的手上。
另一方面,诉方一名骨科医生周二早出庭供证时说,在2015年12月12日至2016年中为起诉人诊治。
“起诉人刚开始就医时,申诉头晕、脚踝和胸口等地方疼痛。他后来安排起诉人住院一天观察,并接受MRI扫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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