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拥毒判入狱10年 情侣不满判决上诉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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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嫌拥毒判入狱10年 情侣不满判决上诉

    (新山9日讯)华裔情侣因涉嫌拥毒面对4项控状,于去年双双被判入狱10年,而男被告更被判鞭刑30下,由于不满判决,两人提出上诉,案件将于本月22日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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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岁男被告黄德才(装修工人)和35岁女被告庞文梅(网卖商家)因拥毒,各面对4项相同控状。

    第一项状指出,被告于2016年11月22日下午5时,在士姑来花园某民宅房内拥有9.57克海洛因;第二项控状则指在同样时间地点,被告拥有42.7克安非他命;第三项控状为被告在同样时间和地点拥有0.09克一粒眠毒品。

    庞文梅(坐者左起)和黄德才周二被带往新山高庭,针对上诉案进行审讯。

    上述3条控状都同样牴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并可在同法令第39A(2)条文下下判和同法令第34条文同读。

    两名被告面对的第四项控状,则指他们在2016年11月22日下午5时45分,在置放在住家路旁马赛地轿车内,拥有9.71克海洛因毒品,因而牴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并可在同法令第39A(2)条文下下判和同法令第34条文同读。

    两名被告于2019年8月14日被定罪,男被告在第一、第二和第四项控状下,被判监禁各10年和鞭刑各10下,第三项控状则判监禁4年,而女被告是第一、第二和第四项控状被判监禁各10年,第三项控状则监禁4年;两名被告监禁刑罚同步执行。

    两名被告日前通过代表律师蔡学捷针对此判决提出上述,今日也被带往新山高庭进行审讯和陈词。

    新山高庭司法专员沙娜兹将此上诉案下判日期定为12月22日。

    此案主控官为阿兹查副检察司。 (被告名字皆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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