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1日讯)教育界高官被指非礼两名女下属,他不承认六项非礼控状,案件经审讯后,法官昨天判他其中五项无罪,另一项则罪名成立。
这五项控状指67岁的被告在2016年3月至9月之间,在办公室拥抱紧贴女下属(43岁)胸部、捏她臀部,以及把下体紧贴对方手臂。不过,法官认为该女下属的口供不一,没法排除合理性怀疑,因此判被告五项控状无罪释放。
另一项控状则指被告于2016年在办公室大力抱着另一名女下属(55岁),并用身子紧贴她的胸部。由于该女下属的口供可信度高,法官因此判被告这项控状罪成。
庭上早前揭露,被告2004年加入教育界,他案发后在2018年4月被停职,目前已退休。为了保护受害者,媒体不得报导可能泄露她们身分的资料,包括被告和教育机构的名字。

没目击者 取决双方口供和证据
法官下判时说,由于案件没有目击者,因此案件结果取决于双方口供的可信度和证据的真实性。
法官指两名女下属真实地叙述了她们与被告之间的不愉快经历,但43岁女下属所作的警方口供书与庭上证词前后不一,包括她未在口供书指控遭被告捏臀部,而是在被告遭控后才提出。
另外,该女下属也在口供书说2016年6月之后就没有发生非礼事件,但她后来又指控被告在同年9月紧抱她。虽然,被告的供词也有些出入,但不足以构成疑点。
至于55岁女下属的证词,法官认为具有说服力和可靠,另外法官也不认为两名受害者串通口供。
德尊律师事务所的刘家利、陈韦桥和刘德凯律师为被告辩护。除了上述六项非礼控状,被告其余三项涉嫌在国外出差时非礼55岁女下属的控状则被搁置,他尚未表态会否认罪,案展1月4日下判。
女下属的供词“站不住脚”
虽然认为43岁女下属的供词“站不住脚”,但法官认为她确实感到被性骚扰。
法官认为,女下属事后在庭上即便不记得一些事件,仍坚持是她所描述的情况,她没有给出合理解释为何口供不一,供词似乎也“站不住脚”,若要以此定被告的罪很不安全。
但在法官看来,该女下属确实感到性骚扰,她后来才努力忘掉所发生的事件。
两名女下属事后都尽量避开被告,55岁女下属听到被告名字或收到他电邮会“惊慌失措”,因此出现健康问题在办公室晕倒,一度还有自杀念头。
高层要求给被告一次机会
根据控方的结案陈词,两名受害女下属曾个别向不同的同事申诉遭非礼,47岁女下属后来也向一名高层举报,但高层要求给被告一次机会;55岁女下属则担心工作受影响,始终不敢向高层举报。
两名女下属原本互不相熟,两人在2018年闲聊时无意间发现对方也有相同遭遇,为了避免出现下一个受害者,55岁女下属决心向高层举报,高层后来报警处理。
两名女下属事后尽量避开被告。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55岁女下属每次听到被告名字,或在收到被告发来的电邮后就会受惊吓,还因此出现健康问题,包括持续性咳嗽、心悸、呼吸困难和慢性偏头痛等,一回还在办公事里晕倒。她的情绪也一直很低落,一度有自杀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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