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4日讯)越南籍女子为要求释放两名好友,企图以2万9600令吉贿赂警方,今日在法庭不认罪,案件订于明年1月21日过堂,且不得保释。
据早前报导,警方于本月2日在士乃一带截查两辆可疑轿车,發现各类漏税酒,逮捕21岁伊班裔男子及26岁印尼籍女子。
为要求释放两名友人,25岁越南籍女子杜氏绒(Do Thi Nhung,译音),同日早上8时30分左右,企图以2万9600令吉贿赂一名助理警监。
(本报张来星摄)
女子最终贿赂不果反被逮捕,今日被押至新山法庭提控。
根据控状,女子上述举动抵触2009年反贪汙委员会法令17(b)条文(企图贿赂),可在24(1)条文下判刑,一旦罪成可判监禁不超过20年,以及罚款不少于贿赂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女子随后摇头不认罪,其代表律师向法官卡马鲁丁求情,指被告6年前来大马,与丈夫育有一名小孩,惟丈夫及小孩目前在砂拉越,丈夫目前也没工作,因此被告成了家中的经济支柱。
法官订于明年1月21日过堂,被告不得保释;此案主控官为苏哈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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