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留千万元金条给4子女 丈夫不滿追讨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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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9日讯)87岁退休木材采伐商人和妻用联名户头的存款买下122条黄金,过到妻名下,不料妻过世前将黄金遗赠其中4名子女,商人称妻生前只是代他暂时保管金条,为此入禀法院起诉子女,追讨价值约1000万元(約3000萬令吉)的金条,但被判败诉。
据高庭判词显示,起诉人是一名87岁的印尼华侨苏码多,他是一名非常成功的商人,在印尼当地进行木材采伐生意。他与妻子索玛蒂在1950年代结婚,育有5名子女。
起诉人表示,他在1989年与妻子联名购买122条各一公斤重的黄金。两人当时有共识,如果夫妻俩其中一人过世,健在的一方便能拥有全部黄金。
妻子后来2017年4月16日过世,根据她在2016年3月31日所留下的遗嘱,她将黄金留给4名子女。
起诉人为此不满,入禀高庭起诉他的4名子女,表示黄金是妻子代为保管,如今对方过世,根据两人原有的协议,黄金应归诉方所有。
辩方提出反对,表示起诉人在2016年4月17日,在妻子的要求下,在黄金证书“交接”格子上签名,表示起诉人有意将黄金赠给妻子。
据估计,这122条黄金市价约1000万元。
法官在作出裁决时表示,起诉人曾要求妻子与公证人见面,让妻子授权大儿子处理两人在印尼所拥有的地皮事宜。
法官认为,起诉人为了换取妻子的合作,才会将黄金赠给妻子,最后判起诉人败诉。 (人名译音)
感情现裂痕 妻搬离住所
老夫妻婚姻亮红灯,因对家中男护理有不同看法,妻声称被男护理欺负与虐待,商人却不以为然,妻最终气得搬出去自己住。
辩方表示,起诉人与妻子两人感情早至2012年就开始出现裂痕。妻子声称被起诉人的男护士欺负,但起诉人却没有替妻子出头,导致妻子非常难过,最后还搬离两人在香港的住所。
辩方:为确保能负担医药费 妻要求黄金转到名下
辩方指夫妻俩联名户头里的存款变少,妻子为保障日后有钱支付医药费,才会要求起诉人将黄金转到她名下。
辩方也说,妻子发现与起诉人联名户头里的存款变少,当中在2010年至2016年6月间,共有720万美元(约954万新元)转给了大儿子。
妻子指大儿子替她与起诉人处理印尼地皮交易不够仔细,还有100万美元(约132万5500新元)款项没有交代清楚,因此对大儿子失去信任。
新闻取自《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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