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9日訊)不滿男病患玩尿壺潑尿,心理衛生學院男護士6分鍾內3次朝對方臉上噴洗手液,還在兩名同事幫助下鉗製對方,對他拳打腳踢至腳趾骨折,全程被電眼拍下。
這起事件發生在前年12月8日,地點是位於後港萬國景的心理衛生學院(IMH)。
被告是來自馬來西亞的伊山(32歲),案發時是心理衛生學院的護士,自2016年4月開始上班。

他面對3項控狀,包括一項刑事暴力、兩項蓄意傷人罪,控方以其中兩項提控,餘項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受害者是一名58歲的男病患,患有精神分裂症,自2005年開始長住心理衛生學院。
案情顯示,當天早上10時24分,病患進行定期理發後,在休息室內玩另一名病患的尿壺時,不小心把一些尿潑在一名男助理護士身上。
男助理護士將此事告訴被告,後者隨後接近病患,並將消毒洗手液噴灑在坐輪椅的病患臉上,病患用雙手嚐試遮擋,過後再用手和短褲把洗手液擦掉。
被告在接下來的六分鍾內,兩次往病患臉上噴洗手液,期間還嚐試起肘攻擊病患。
隨後,病患開始大吵大鬧,被告於是與兩名同事一起把病患鉗製在輪椅上,被告趁機拳打病患眼部兩次,並趁同事將病患雙手固定時,踢了他的小腿脛部。其中一人在事後發現病患右眼淤青,為他冰敷,被告也將病患的傷勢上報至管理層。
病患當天下午被診斷出左腳趾淤青並且骨折,右眼淤青。
被告求情指出,妻子與3個孩子都在馬來西亞,5歲的二女兒是特需兒童,妻子自產後就患有抑鬱症,情況一直惡化,父親和嶽父目前也生病住院。
他說,為了養家糊口到新加坡工作,2016年當起男護士,自2020年1月被解雇,目前住朋友家,他如今懊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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