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6日訊)喝酒開車,代價慘重!
一名男子酒後駕駛被判有罪,不但被罰1萬1000令吉罰款、還要面對入獄一周以及停止兩年駕照的刑罰。
事主相信是馮姓華裔男子(57歲)住在新山百萬鎮,他因觸犯1987年陸路交通發令第45A條文,在本月22日面對上述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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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26日訊)喝酒開車,代價慘重!
一名男子酒後駕駛被判有罪,不但被罰1萬1000令吉罰款、還要面對入獄一周以及停止兩年駕照的刑罰。
事主相信是馮姓華裔男子(57歲)住在新山百萬鎮,他因觸犯1987年陸路交通發令第45A條文,在本月22日面對上述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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