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日讯)马来西亚籍男子运毒罪名成立,原本被判死刑,但在上诉后,男子被裁定案发时不知毒品存在,结果被判无罪。
控方如今要求,以其他未处理的控状对男子进行审讯,结果遭三司驳回,男子昨午被释放。
被告马秋宝(38岁,译音)来自马来西亚,他在2016年10月26日凌晨5时20分,向朋友借了摩哆,载女友一同过兀兰关卡时,被发现座位下的暗格藏有4包混合毒品,当中就包括甲基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

被告之后面对5项运毒控状,控方以私运499.97克的甲基安非他命控状提控,其余4项涉及私运另4种毒品的控状则暂时搁下,被告罪名成立,法官判他死刑。被告上诉后被裁定案发时不知毒品存在,最后被判无罪。
不过案件并未解决,控方表示打算继续以那4项暂时搁下的控状起诉被告,被告反对;被告代表律师指案情没变,被告已被裁定不知摩哆藏有甲基安非他命,这也表示被告对其余藏在车内的4个毒品,也不知情。
律师表示,控方要求太霸道,要求重新审理死刑罪的做法,行为像是走后门。
控方则表示,尊重法庭判被告无罪的决定,但控方表示被告私运其他毒品,理应接受惩罚。
三司表示,法庭既然已裁定被告无罪,控方的要求等于要另一名法官审同一个案情的案件,出现不同裁决,最后拒绝让控方继续起诉被告,被告昨天获得释放。
↓↓最近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