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处理固体废料 5被告罚万余至2万
(新山20日讯)4名男子以及一家公司因非法处理固体废料,今日被固体废料管理机构(SW CORP)提控;他们在法庭认罪,各被罚款1万2000令吉至2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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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6个月监禁取代。
5名被告包括Sama Mahir私人有限公司董事陈志雄(49岁)、诺丁阿都拉(39岁,罗里司机)、郑秋威(44岁,公司经理)、张伟伦(30岁,司机)及陈伟轩(26岁,公司董事)。
他们昨日在新山地庭面控时,低头避开媒体镜头。
5名被告被控从去年7月14日至10月12日期间,上午10时30分至下午4时46分,在巫金避兰东、巫金地不佬、巫金双溪地南、甘榜避兰东峇鲁附近河流及民宅,非法处理固体废料。
被告行为牴触固体废料及公共卫生法令(672法令)第71(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少过1万令吉和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少过6个月和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他们在面控时皆认罪,法官阿马法夫达判处被告陈志雄、郑秋威、张伟伦、陈伟轩各罚款2万令吉,诺丁阿都拉则被罚款1万2000令吉。
此案主控官为来自固体废料管理机构的鲁碧雅副检察司。
固体废料管理机构柔州主任再鲁在法庭外指出,截至目前,该机构针对违法人士作出的提控案件共有24宗,涉及40万令吉罚款、已针对67宗开档调查,34宗仍在调查。 (以上被告皆译音)
张卫仑重犯 罚2万
重犯的被告张卫仑声称,他是应附近村民的要求,把固体废料倾倒在村民居住地靠近河流处,以协助垫高河岸,以防止河水泛滥。
他在庭上声称,曾因2019年的第一次犯罪而被罚款10万令吉。
他坦言,采取上述方式处置固体废物,以节省成本。
法官阿马法夫达在庭上谴责张伟伦首次被判罚后,现在又重犯。
张伟伦求情要求降低罚款,但法官基于被告重犯,及影响民众利益,因此判处罚款2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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