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次暴打女佣案上诉遭驳 法官:女雇主必须吃牢饭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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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次暴打女佣案上诉遭驳 法官:女雇主必须吃牢饭

    (新加坡23日讯)2个月内对女佣6次施暴,还规定挨打不准动,女雇主被判监6个月到高庭上诉,代表律师恳请法官下令提呈强制性治疗报告,但法官认为没有必要,驳回上诉,女雇主必须吃牢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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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明日报》之前报道,被告王思敏(39岁,译音)面对6项蓄意伤害女佣的控状,她日前承认3项控状,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根据案情,受害的印尼女佣尤梨亚(33岁)于2016年7月16日来新为被告工作。

    受害女佣尤梨亚。(档案照)
    受害女佣尤梨亚。(档案照)

    女佣开工约两周,被告就因不满女佣所为,用碗砸对方头部,把铁碗打到凹陷。同年8月,女佣听从被告家婆指示煮草药而晚些才能洗澡,结果遭被告用电话打头。在几次施虐中,因被告规定不能动,所以女佣被打也不敢移动。

    2016年9月24日,被告不满女佣帮儿子穿错裤子,扇对方一记耳光,导致她的鼻子流血。

    女佣当天趁被告离家时逃走向路人求助,对方报警、女佣被送医才揭发此案。

    被告王思敏(左)在女同伴陪同下离开国家法院时变装。(档案照)
    被告王思敏(左)在女同伴陪同下离开国家法院时变装。(档案照)

    国家法院法官早前判被告坐牢6个月,被告向高庭提出上诉,代表律师希望法官下令提呈强制性治疗报告。

    律师指出,精神科医生报告显示,被告案发时因焦虑而抑郁,也有产后抑郁,加上具有边缘型人格障碍,是导致她犯罪的部分因素,足以纳入考量。

    控方反驳,指抑郁症只是局部削弱被告的自我控制能力,不是虐打女佣的借口。虽知行为错误,被告仍继续虐打女佣。

    法官认为,国家法院法官下判时已考虑到被告精神情况,适当调整判刑,没必要提呈另一个报告,加上被告在监狱内也能继续接受治疗,最后驳回上诉。

    找人乔装打扮 图混淆身份

    被告之前找来女同伴乔装打扮,试图混淆身份,周五又有一名样貌和她相似的女郎现身庭上。

    今年3月案件下判时,被告找来女同伴乔装打扮,头戴同色头巾、脚穿黑色鞋子,从头到脚犹如双胞胎,试图混淆身份。

    两人先是一同现身国家法院外,都戴着黑色头巾、黑长裤和黑鞋,只有上衣的花色不同。被告庭上等待判决时,已再次变装,把头巾取下,花色上衣换成纯黑色上衣。

    被告周五和一名女同伴一同出庭,两人都戴眼镜、黑色口罩,相貌相似。身穿灰色长袖、绑着马尾的女同伴先是坐在麦克风前,被告身着白衬衫和黑西装外套,想发言时两人才被要求换位置。

    被告获准延迟服刑

    法官驳回上诉后,律师表示被告想在庭上说话,被告哽咽说了一句:“我很后悔我的行为,我从16岁开始就患上了抑郁症”,之后便沉默不语。

    被告的丈夫也在庭上通过律师表示想说话,但法官不允许,指若被告和家属有话说,应通过律师,目前也不是审讯,不应该在庭上发言。

    律师说,被告要求延迟至8月12日服刑,以便为两名年幼的孩子做好安排。

    法官最终批准被告延迟两周至8月6日服刑,被告目前以1万5000元保释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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