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8日訊)自拍虐狗視頻的殘暴男子,稱當時因父親剛過世而“影響了自己的判斷能力”,又出示2012年的醫生備忘錄,指自己患有精神分裂症;控方反駁,指沒有任何證據證明這些狀況會導致他犯案,而明顯可見他享受虐狗的過程,所以必須嚴懲。
法官最終判被告坐牢8個月,以及12個月內不準飼養任何寵物。
新加坡《聯合晚報》早前報道,行為殘暴的打狗男子謝添祥(42歲,譯音)共面對5項抵觸動物和飛禽法令,和一項抵觸動物與禽鳥(養狗執照與管製)條例罪名。

虐狗事件發生在2016年10月至2017年11月之間,地點是被告的住家。被告當時是狗主,被虐的4歲貴賓犬,已於2017年交由他的前女友照顧。
被告早前承認其中4項控狀,他昨日通過代表律師表示,他的父親於2016年6月13日過世,影響了他當時的判斷能力。
此外,律師也指被告昨日提交一張2012年4月19日的醫生備忘錄,指自己曾被診斷出患有精神分裂症。在法官的確認下,被告證實他這些年來都沒有回醫院複診或接受治療。
針對這兩點,主控官作出回應。首先,針對被告父親離世,控方指沒有證據證明這是導致被告犯罪的因素。此外,從視頻中也可見,被告並非被激怒或是因難過而犯案,而是享受虐狗的過程。
而且,被告患有精神分裂症一事,被告隻出示2012年的醫生備忘錄,沒有更多的詳情,而被告無需接受治療,或許病情不嚴重。即便如今他仍患有此病,也沒有證據證明這是導致被告犯罪的原因。

動物無法發聲求救
法官下判前,也認為被告的殘忍行為既惡毒又不人道,而被告卻從虐狗中得到快感,從表情上可看到他的快樂與滿足。他的行為,對受害的貴賓犬帶來身體和精神上的創傷,視頻中可見貴賓犬已經痛苦到不斷地用頭撞床。
法官說,動物無法發聲求救,這類罪行難以被發現。為了能阻嚇他人效仿,法官認為必須嚴懲,最終判他坐牢8個月,以及即日起的12個月內不準飼養任何寵物。
由於被告在這個周末需要帶母親去醫院,所以向法官申請展期服刑。
法官批準被告的申請,允許他展延至10月11日開始服刑,但得交出護照以及繳付1萬元(約3萬令吉)的保釋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