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4日讯)柔佛州陆路交通局在执法行动中,截查一辆可疑的休旅车,竟发现该休旅车使用其它车辆注册的车牌及路税。
当局昨日在面子书专页发文指出,当局进一步调查,发现该休旅车未在国内任何的陆路交通局申请注册。

当局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108条文展开调查,罪成人士,可被判罚款不少过5000令吉,最高2万令吉,或监禁最少一年,最多5年,或者两者兼施。当局也援引相同令第64条文,扣查该辆休旅车。
柔佛州陆路交通局借此提醒民众,如果某人、某集团,或者来历不明人士透过社交媒体,以“十分优惠”价让你购得、拥有或使用车辆时,必须保持警觉性以免受骗。

当局也请民众,若有任何交通的投诉,连同个人资料和投诉详情,发送至当局的电邮http://jpj.spab.gov.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