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9日讯)自己出轨气走交往十年的恋人,男子却不满前女友另结新欢,竟亮刀强奸她,还扬言要让她怀孕,好让她别无选择只能嫁给自己。
法官昨天下判时语重心长的劝男子“现在要改过自新还为时不晚”。
从事司机工作的被告(26岁)承认一项强奸罪名,其余5项控状,包括严重性侵、蓄意伤人、刑事恐吓与恶作剧则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后,昨天被判坐牢10年半和打鞭6下。
为保护受害人,媒体不得报道可能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根据案情,被告与受害人2009年开始拍拖,两人当时分别16岁和14岁。交往过程中,受害人两次怀上被告的孩子和堕胎,第一次堕胎时年仅14岁。
因受不了被告一再出轨,还与其他女生发生关系,受害人在2019年2月与被告分手。被告后来要求与受害人复合,还表示想跟她结婚,但受害人始终无动于衷,被告竟拍了巴冷刀的照片,让朋友转发给受害人,以此恐吓她。
同年2月27日凌晨时分,受害人答应与被告见面。被告见她手上戴着戒指,惊知她已另结新欢后,情绪崩溃大哭。
受害人一时心软拥抱和安慰被告,并答应跟他回家谈一谈,岂料被告后来在房间内拿刀对着受害人兴师问罪,更逼受害人为他口交和强奸她,还特意不做安全措施,扬言要让受害人怀孕,这样她就只好嫁给他。
高庭法官菲立·惹耶勒南昨天下判时劝被告改过自新,变成一个更好的人,过上有意义的生活,并指“这一切都不算太晚”。
但法官也强调,被告必须明白他对受害人造成的创伤,而不是自己乱下结论认为他可以轻易被原谅。
律师求情时指受害人事后曾在网上发文想念被告,显然已原谅他。不过,法官认为受害人对被告带有复杂的感情。
律师早前曾提呈受害人案发后在网上发表的一系列贴文,指受害人发贴文想念被告,显然受害人已原谅被告。
律师也说,被告事发后懊悔不已,曾发短讯给朋友称自己想跟受害人道歉,并愿意向警方自首。
不过,法官认为受害人的贴文只能显示她对被告带有复杂的感情,“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两人交往时间长,这期间当然还是有美好的时光,但这些贴文可能是受害人试图摆脱创伤的过程。”
法官也说,即便受害人发自内心原谅被告,也不会减轻被告对她造成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