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代人住了63年 地契被他人申请
(古来1日讯)三代人居住新村地段已63年,在今年4月申请自来水供时,才惊觉住家地段的地契已经被他人申请,而且被转卖给第三方,面对被逼迁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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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古来加拉巴沙威新村的张细兴(69岁,小贩)指出,他从父亲那一代就开始住在加拉巴沙威新村某地段,该地段属于一片地段。
“如今到我和孩子,三代人住在这片地段已经63年。”
他说,之前家人都饮用家里的井水,后来井水受死老鼠污染,他便于今年4月份到水务公司申请自来水供,而到土地局查询时,才惊觉他居住的地段地契已经被他人申请。
“其实我的儿子于2011年曾经向土地局提呈申请地契,但是曾经询问3次,获得的答案需要等待,不料如今却发现地契被别人申请,令我们觉得很不公平。”
更令他震惊的是,如今这片地段已经被转卖给第三方。
张细兴声称,今年6月间,有人曾经表示愿意付3万令吉给他,作为赔偿,条件是希望他能够搬迁。
“我当时直接就拒绝,住了63年,3万令吉就想要解决问题。”
他已于10月26日向古来警方备案。
地段被土地局暂时冻结
行动党古来区国会议员张念群特别助理黄勃扬指出,由于事主的土地拥有权已经被他人申请,且已经被转卖第三方,目前该地段已被土地局暂时冻结。
他说,他接获张细兴的投报后,已经协助事主到土地局查询,证明张细兴的儿子在2011年确实有提呈申请,不过,地契在2016年已经批给另一个人,目前这片地段也已转卖给第三方。
“在法律上,土地地契已经被另一个人申请,基本上土地拥有权已经属于他人,事主很难要回土地拥有权。”
黄勃扬于周三接受《中国报》询问时,呼吁土地局能够检讨发出地契的程序,尤其是涉及双方争议的地段,应该在发出地契之前进行协调。
“目前我已向土地局要求,如果州土地局批准,可让涉及土地争议的3方协调,不过,目前还没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