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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快乐爆”包装 实售更危险爆竹 250箱烟花 藏手机店
(新山17日讯)不法集团滥用“快乐爆”(happy boom)之名企图掩人耳目,趁着农历新年来临之际,非法将250箱市值约35万令吉的爆竹及烟花,藏在手机店的储藏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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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最终难逃警方法眼,大马水警行动部队第二区(南区)昨午3时左右,突击位于士姑来帝雅园的一家手机店,并逮捕一名48岁印裔储藏室管理员。
警方指出,这批16种不同种类的爆竹及烟花,市值约35万令吉,包装外皆以“快乐爆”为名,但实为更危险的爆竹。
柔州总警长拿督卡马鲁查曼今日在淡杯水警行动部队第二区(南区)总召开记者会,宣布上述取缔行动的成果指时出,该手机店遭取缔后,管理员也无法出示销售许可证,因此警方充公所有爆竹及烟花。
他说,警方发现,不法集团使用“快乐爆”的名字,并打印在爆竹及烟花外,以试图避开法眼。
“快乐爆确实能够合法销售,但他们却滥用了快乐爆之名,并售卖更危险的爆竹及烟花。”
他指出,警方援引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8条文调查,被捕的男子今日获允准延扣3天,至本月19日。
“目前仍在追捕集团的其他党员,案件仍在调查中。”
卡马鲁查曼相信,这批市值35万令吉的爆竹及烟花,将以更高的价格,趁着农历新年之际,非法对外售卖爆竹及烟花。
出席者包括柔州副总警长拿督许国振及水警行动部队第二区(南区)指挥官莫哈末再拉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