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0日讯)参与新加坡历来最大规模的炼油厂偷油案,蚬壳东方石油公司前职员协助失信数千万元燃油,从中获利超过73万元(约226万令吉),也使用部分赃款买车、在新加坡和巴西等地投资房产,并与同谋在新加坡合开餐厅。
《联合早报》报导,这名前职员法尔汉(34岁)共面对43项控状,包括监守自盗、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和滥用毒品法令等。他昨天承认其中18项控状,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案情显示,被告自2010年在蚬壳东方石油公司担任技术操作员,主要负责在毛广岛帮忙将燃油运输到客户的油糟船上,他当时月薪3500元(约1万令吉)。
被告在2014年被拉拢加入偷油勾当,即在偷取公司燃油后,再以优惠价售卖给油槽船。
调查显示,被告在2014年至2016年,协助偷取公司价值超过5966万新元(逾1亿8537万令吉)的燃油,他从中赚取逾73万元(约226万令吉)酬劳。
被告花掉其中40万元(约124万令吉),包括使用近12万元(约37万令吉)买车,并花大笔钱投资新加坡、印尼和巴西等地的房产,还和两名同伙在新加坡合开日本餐厅。
公司过后发现无故损失大量燃油,在2017年8月报警,进而揭发这起大规模的盗油案。公司后来耗费600万元(约1864万令吉))实行各项措施,包括设置新防盗电眼、测量软件和加强监管机制,以防类似盗油事件再度发生。
另外,被告也在去年9月14日被揭发吸食冰毒。
法官批准控辩双方准备判刑陈词,案展5月26日下判。
这起案件涉及三名主谋,其中一名主谋上个月在高庭认罪,择日下判。其他同伙的案件还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