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少年骑士被撞死案◢沈可婷获准 1万令吉 保释外出
(布城18日讯)沈可婷获准以1万令吉的保释金和1名担保人,保释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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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庭今早批准被判因鲁莽或危险驾驶,而导致8名少年脚车骑士死亡罪名成立的沈可婷,提出获得上诉准令和暂缓执行刑罚的申请。
以上诉庭法官拿督拉温德兰为首的三司,批准沈可婷的上述申请。
另2名法官分别是拿督李兴长和拿督莫哈末纳兹兰。
早前被控因鲁莽或危险驾驶,而导致8名少年脚车骑士死亡罪名的沈可婷,上周被高庭宣判罪名成立的裁决,因而提出要求获得上诉准令以及暂缓执行刑罚的申请。
上诉庭法官今早在第三上诉庭聆审沈可婷提出的上述申请。
沈可婷是于2017年3月28日,在新山推事庭被控因鲁莽或危险驾驶而导致8名脚车骑士死亡的罪名。
控状指出,沈可婷于2017年2月18日大约凌晨3时20分,在新山内环公路,作为车牌为“JQB 9984”的轿车司机,在顾及一切关于路况的事项后(包括有关路段的类型、情况和大小),以鲁莽或危险方式驾驶导致8名脚车骑士死亡,因此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因鲁莽或危险驾驶而导致他人死亡)。
上述8名死者分别是莫哈末阿兹烈(14岁)、莫哈末沙鲁(14岁)、莫哈末菲道斯(16岁)、法巫占(13岁)、莫哈末阿兹哈(16岁)、莫哈末哈利德(14时)、莫哈末沙鲁尼占(14岁),以及哈察(16岁)。
新山推事庭于2021年10月10日,宣判沈可婷的罪名不成立,当庭无罪获释,但控方在同年10月12日针对推事庭的判决,入禀新山高庭提出上诉。
新山高庭在上周三(13日)推翻推事庭的判决,裁定沈可婷罪名成立,并判处她长达6年的监禁刑罚以及罚款6000令吉,不得暂缓执行监禁刑罚,需即时入狱。
沈可婷接着在上周四(14日),向上诉庭申请获得上诉准令,并申请暂缓执行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