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香港网购武器收藏 男子改口认罪 判监10年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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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香港网购武器收藏 男子改口认罪 判监10年

    (峇株巴辖20日讯)大学职员从香港网购武器收藏,遭警方上门搜查,被搜出藏有软气枪、手榴弹、塑料炸药、电雷管、子弹及巴冷刀等危险武器,今午改口认罪,遭判处10年监禁打6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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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隆(右2)在代表律师陈松元(左)陪同下步离地庭。

    48岁的沙隆于两年前被捕,分别在1971年军火法令(增刑)第8条文、1960年军火法令第8条文、第8(a)条文及1958年腐蚀、爆炸物及危险武器法令第7(1)条文下,面对4项控状。

    首项控状指被告在2020年2月27日凌晨4时,在峇株巴辖甘榜四加亭的住处非法拥有两枚手榴弹、10个塑性炸药及6个电雷管,触犯1971年军火法令(增刑)第8条文。


    (本报沈俊荣拍摄)

    次控状指被告在同一日期时间地点,非法拥有两把巴冷刀,触犯1958年腐蚀、爆炸物及危险武器法令第7(1)条文。

    第三项控状指被告在同一日期时间地点,私藏32颗“9毫米”子弹及4颗“5.56毫米”子弹,触犯1960年军火法令第8条文。

    被告柱着拐杖离开法庭,前为代表律师陈松元。

    最后一项控状则指被告非法拥有4把莱福软气枪及2把软气短枪,触犯1960年军火法令第8(a)条文。

    被告今午在峇株巴辖地庭对所有控状俯首认罪,法官阿兹曼判被告4项控状,各判10年监禁(加鞭笞6下)、5年监禁、4年监禁及4年监禁,所有刑罚同时执行,从被捕日算起。

    布斯巴副检察司说,被告未申请枪械执照,私藏危险武器,而且经警方测试皆可正常操作,这些武器若被滥用,可造成人命伤亡,威胁公众利益,应施以适当刑罚惩戒。

    “被告落网时在大学任职,却犯下私藏武器的严重罪行,这是不良示范,应受严惩。”

    陈松元律师代为求情减刑

    被告扣留期间因细菌感染及确诊冠病,健康每况愈下,案件拖延两年悬而未决,连代表律师也退出案件,被告临时寻求全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援助,获陈松元律师代为求情减刑,案件终告一段落。

    陈松元向法官求情时说,被告与62岁妻子(在家卖糕点)育有7名子女,排行最小的孩子(18岁)正在念大学,而被告76岁老父尚健在。

    他说,被告在2020年2月27日落网后,3月18日我国开始实施行动管制令 ,审讯展延,被告同年10月在马六甲监狱因细菌感染,导致左脚膝盖以下部分被锯断。

    “被告去年确诊冠病,今年初又因大肠细菌感染留医,直到周二(19日)审讯,被告突改口认罪,因案件已拖延两年,既然被告已认罪,加上健康欠佳,希望法官减刑,给被告机会痛改前非。”

    据悉,被告1999年在敦胡申翁大学担任行政助理,2012年起转任客服专员。他声称从香港网购武器只是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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