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4日讯)22名罗兴亚人骑着改装三轮摩哆,运载准备出售的回收物品,且危险骑行影响其他道路使用者,因此遭警方扣留。
新山北警区主任鲁碧雅昨晚发文告指出,警方在一项“三轮摩哆特别取缔行动”(Operasi Khas Motosikal Roda Tiga)中,向所有违规的骑士开出54张罚单,并扣留22名罗兴亚人。
她说,警方监视过程中,发现22名罗兴亚人骑着改装过的三轮摩哆,将要出售的回收物品运载至回收店,且危险骑行影响其他道路使用者。
“由于扣留者没有驾照,警方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26(1)条文,开出22张罚单,另也因为没有车险,因此援引同一法令第90条文开出10张罚单。”
她说,警方也援引1959年道路交通法令第103条文(LN 170/59),即改装摩哆,而开出22张罚单,而该22辆摩哆也在同一法令第64条文下被充公。
她提醒公众时刻遵守交通规则,以确保所有道路使用者的安全,避免任何可能危及生命的风险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