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山2日讯)两名劫走钱币兑换中心职员巨款的印裔男子,今日面控时皆不认罪,各别获准以1万2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两名被告分别是43岁的沙迪阿(罗厘司机)及32岁的希淡峇兰(无业),于今日上午在新山地庭面控。
控状显示,两名被告被控于今年4月29上午10时10分左右,在新山内环公路一家马石油(Petronas)油站的钱币对换中心后方,从一名女职员诺莎依达手中抢走11万新元(约34万5730令吉)。
被告在过程中致伤诺莎依达,牴触刑事法典394条文(抢劫致伤他人),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4条文通读。
一旦罪成,最高刑法可判监禁20年、罚款或鞭笞。
两名被告皆不认罪,法官法蒂玛批准两人分别以1万2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两名被告每个月须到临近警局报到,护照交由法庭保管,也不能骚扰受害人。
此案主控官为诺哈雅蒂副检察司,而被告律师为苏菲里阿沙末。
法官订案件于7月5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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