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彦运:修令保障购屋者权益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 首页
  • 告别式
  • 中国报 CPTV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刘彦运:修令保障购屋者权益

    柔州房屋及地方发展委员会主席拿督嘉福尼日前披露,柔佛州各县共有将近20万个单位的可负担房屋,因发展商的种种因素遭搁置停建,有些甚至已经荒废超过20年。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根据当局数据显示,目前全柔还有40项被当局列为“病态工程”,也就是发展商已经获得批准可进行建设工程,但是超过6个月完全没有动工。

    这些建屋工程遭搁置或荒废,主要的因素不外乎财务问题,也就是发展商没有后续资金,无法周转,最终只好停工。也有一些发展商已经破产,或者跑路,导致工程停工。

    由于我国许多发展商都是採取先售后建的方式,也就是屋业工程一进行推介礼,就开始发售,购屋者在下订金后,也开始向银行贷款。往往是银行贷款批下来,钱到账后,购屋者即开始缴付分期付款。

    如果有关发展商的建屋工程进展顺利,直至屋子建好入住,当然没有问题。万一有关发展商因财务问题,资金周转不灵,房子建到一半停工了,发展商也不见人影了,购屋者可就倒霉了。屋子建到一半,无法入住,但是每个月却要缴付银行的分期付款及利息,可谓欲哭无泪。

    这种情况在我国相当普遍,购屋者如果碰到这类倒霉事,权益完全无法获得保障。有些购屋者把一生的积蓄提出来买房,结果却“赔了夫人又折兵”,这种情况对购屋者极不公平。

    笔者认为,虽然在现有的法律条款下,政府无法直接介入或接管遭搁置的建屋工程,不过,州政府或中央政府应该修改现有的建屋相关法令,或者成立一个监管单位,一旦建屋工程因发展商的问题停建,政府有权直接介入或接管有关工程,将工程继续下去,让购屋者的权益获得保障。

    ——古来办事处记者刘彦运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