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山3日讯)一名司机利用被拍卖或被拖走的轿车底盘号码(chassis number),作为一辆复制车(kereta klon)在路上行驶,遭柔佛州陆路交通局执法员发现开罚。
柔佛州陆路交通局昨日在面子书上帖文,当局于振林山一带,发现一辆红色的复制车,在调查轿车底盘号码后,发现该组号码与一辆被拍卖或拖走的轿车资料相符。

由于这辆复制车未注册、展示其它轿车的车牌号码、展示其他轿车的执照,以及没有购买车险,因此当局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7(1)条文、第108(3)条文及第90(1)条文下开出罚单。
上述3项违规行为,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1万2000令吉。
当局随后也在相同法令第64(1)条文下,充公有关复制车,以杜绝司机继续使用有复制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