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9日讯)年轻送餐员被控在社交媒体发布性爱视频和照片,今日认罪被判罚款1万令吉。
25岁被告莫哈末凯依尔曼尼今早8时许在母亲的陪同下,身穿便装到新山地庭面控;他载著鸭舌帽和黑色滑雪面罩,不让自己样子在媒体曝光。
首控状指被告于2020年1月25日上午8时50分左右,在士姑来皇后花园C座单位,在手机应用程式Instagram的”mkdaniel”用户,发布自己与一名女性的性爱视频。
次控状指被告其在同样地点和时间,发布相关性爱照片。
被告因此触犯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33(3)条文被判刑。
一旦罪成,可被罚最高5万令吉或监禁一年,或两者兼施;若定罪后重犯,每日可面对1000令吉罚款。
被告在庭上多次表明理解控状,承认有罪,并在求情时指目前只做著兼职工作,还需负担母亲及兄弟的生活费用,希望法官可以减轻刑法。
地庭法官拿督仄旺再迪随后判处每项罪状各罚款5000令吉,总共1万令吉,若被告未能缴付罚款,须以6个月监禁取代;被告最终缴付罚款。
此案主控官为马来西亚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努娜兹拉副检察司;被告没有聘请代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