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山29日讯)陆路交通局将采取严厉的对付行动,若本地车主借出车辆让外籍人士或员工非法驾驶,车主可被罚款最高50万令吉。
当局强调,本地车主借出车辆让外籍人士或员工驾驶,必须确保外籍人士或员工有相关的证件。
据柔佛州陆路交通局面子书专页发文告,当局于昨日在新山区展开“外籍司机行动”(Ops PeWA),扣押两辆外籍人士驾驶的车辆。

文告也指出,执法组在该行动中共发出30张警告信,并对5辆涉及车辆采取行动。
执法官员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26(1)条文,对没有驾驶执照的司机开出罚单;并援引同个法令第64条文(改装排气管)下,扣押外籍人士的交通工具。


当局强调,若外籍人士在没有驾驶执照的情况下非法驾驶,当局可根据2010年陆路公共交通法令(APAD)第16条文采取严厉的对付行动,即车主非法借出车辆让外籍人士或员工,一旦被发现涉及非法驾驶,车主可被罚款最高50万令吉。
当局呼吁知情民众可透过应用程式e-Aduan@Jpj,或官网http://jpj.spab.gov.my向当局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