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吉隆坡高庭驳回总检察署的撤销申请,并允许一名新加坡公民入禀民事诉讼,挑战他在2018年遭移民局不当扣留8天。
法官诺林峇达鲁丁也择定此案于8月24日过堂。
起诉人为65岁的王存泉(译音),其代表律师阿伦卡希向“当今大马”证实此事。
阿伦卡希解释,其当事人是在今年1月26日入禀高庭,要求法庭裁决他在2018年3月28日至4月4日,遭到移民局的扣留是不合法的。
他说,推事庭在2018年3月26日已指示移民局释放其当事人,但移民局依然继续扣留其当事人8天,直到4月4日才释放。
据报导,这已是王存泉第二次入禀法庭,起诉移民局非法扣留。
王存泉是在2018年2月28日,因抵触移民局法令第55E条文,而在柔佛新山遭到逮捕,并在隔天3月1日被带往扣留营扣留。不过,王存泉直到3月26日,才被带到推事庭提控,他当庭承认有罪,并被罚3000令吉。
尽管他当下缴付了罚款,却没有立即被释放,而是继续被扣留8天。
在去年5月5日,高庭已宣判移民局在3月14日至26日的扣留是不合法的,因为移民局并没有在扣留的14天内把嫌犯带到推事庭申请延扣或提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