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山3日讯)柔佛州摩托车商公会会长拿督斯里陈金福强调,在新加坡工作的越堤族只要不是居住在新加坡,车辆逗留新加坡的时间不超过18小时,仍可在新加坡驾驶外国注册车辆。
他指出,新加坡陆交局是从7月1日起,把外国车辆入境准证(VEP)措施调整回到疫情前模式,只要不是居住在新加坡的工作准证持有人,且符合所规定的条件,即可在新加坡驾驶外国注册车辆。
陈金福今午发文告解释,有关政策并非改变,而是还原疫情前的情况;马新边境受疫情影响而从2020年3月起封锁,当时持有工作准证的大马公民仍继续在新加坡工作,新加坡陆交局为方便这群外籍人士,允许他们在新加坡使用外国注册车辆。

“这项法令的通融期在今年6月30日结束,有关部门恢复疫情前的政策,却导致许多人误解,以为越堤族不能驾驶马来西亚注册车辆入境新加坡,有些人甚至考虑在新加坡考取驾驶执照并投标拥车证购买新加坡注册的车辆。”
他说,有关条件包括:驾驶者必须是外国注册车辆的车主、车辆须拥有有效的车险(包括第三方保险)和路税、必须持有有效的自动通行卡(Auto pass)、驾驶者不居住在新加坡,以及车辆每天逗留在新加坡的时间不能超过18小时。
“住在新山的越堤族清晨6时入境新加坡关卡,并在当天晚上12时之前离境新加坡,是法令允许的。”
“至于拥有新加坡居留许可的大马公民,则不可在新加坡使用外国注册车辆,而这也是新加坡移民局向来既有的规定。”
新加坡陆路交通管理局最近宣布“旅居新加坡的工作准证持有者,不能继续在新加坡使用外国注册车辆”,消息发布后引起各方担忧,以为新加坡陆交局修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