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男遗失大马卡 为省罚款 报假案被控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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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男遗失大马卡 为省罚款 报假案被控

    被告陈成义(左)及古马拉古鲁周四上午在新山推事庭面控。

    (新山7日讯)华裔经理3度遗失大马卡,害怕被罚款,竟向警方谎称被掠夺,谎言被识穿面控时认罪,被判罚款800令吉,或监禁一个月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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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岁的被告陈成义(译音),是一家公司的经理;根据控状,被告于本月3日晚上10时45分左右,报假案声称走路时,被两名共乘摩哆的男子掠夺,损失大马卡、驾照、马来亚银行提款卡及约500令吉现金。

    被告因牴触刑事法典182条文(蓄意报假案),今早在新山推事庭面控时认罪,推事诺玛蒂雅娜判处被告罚款8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以监禁一个月代替。

    另外,警方昨晚发文告指出,被告报案时阐述的过程引起警方怀疑,再三询问后才得知嫌犯已遗失大马卡3次,为避免遭国民登记局罚款而报假案,当场被捕。

     

    醉酒遗失钱包谎称遇劫

    另一名印裔无业汉因醉酒遗失钱包,竟向警方报假案,谎称遇劫,今日被判监禁5天及罚款1000令吉。

    控状显示,31岁男子古马拉古鲁于本月4日早上7时30分向警方报假案,声称在士姑来皇后花园一家便利店前,遭一名巫裔男子抢走钱包,里内装有身分证、银行卡、添油卡及现金180令吉。

    被告此举牴触刑事法典第182条文(蓄意报假案),并于今早在新山推事庭面控。

    在通译员宣读控状后,被告在庭上认罪,推事莫哈末祖希米最终判处被告监禁5天及罚款1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3个月代替。

    另外,新山北警区负责查案官莫哈末法兹昨晚发文告说,警方调查,事主没有遇劫,而是因醉酒,在皇后花园本德卡1路一家便利店附近丢失钱包。

    被告疑担心到国民登记局更新身分证时被罚款,而向警方报假案,最终换来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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