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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偷神像 掷圣杯 OK! 华男认罪 下场不OK!

    (新加坡14日讯)称见工业区的两尊神像很美,所以“带”回家,送餐员昨天在年迈祖父母的陪同下出庭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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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明日报》报导,这起偷窃案发生于2019年9月21日下午3时11分,地点是兀兰工业园E第38座大楼的停车场。

    送餐员林家钦(26岁,译音)共面对4项控状,包括偷窃、失信、持危险武器蓄意伤人罪。他昨日承认其中两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相关新闻:送餐员涉偷走大二爷伯 “以为无人供奉”

    根据案情,大楼经理在2019年1月将两尊神像放置在停车场管理层办公室外的神台,供员工拜拜。

    9月23日早上9时许,大楼租户通知经理两尊神像不见,后者调阅电眼发现,一名身穿送餐员制服的男子靠近神台后,将两尊神像放入送餐包,接着就骑脚踏车离开。经理过后报警。

    被告林家钦将神像放入送餐包后,骑脚踏车离开现场。(档案照)
    被告林家钦将神像放入送餐包后,骑脚踏车离开现场。(档案照)

    案情披露,被告偷神像的视频在网上疯传引热议,被告也在送餐员的群组中看到了,于是在25日到警局自首,并在同一天将神像归还。

    被告承认视频中人就是他,他称是见两尊神像很美,所以起了偷窃的念头。两尊神像共价值1888元(约6000令吉)。

    被告昨日在祖父母的陪同下出庭认罪,法官判他坐牢4个月以及罚款2500元(约7940令吉)。

    在2019年9月刊登了相关新闻后,被告当时主动联系《新明日报》澄清,称这是误会一场。

    他说,当日送餐后,发现神台上的大二爷伯看起来很“黑”,有些肮脏,以为无人供奉,才决定带回家照料。

    “我很清楚神像不能随意拿走,所以我掷了圣杯,取得神明的同意让我带祂回家,否则我现在能相安无事吗?”

    烧伤女友人

    被告也曾拿打火机烧女友人的手。

    2020年3月20日晚上,被告和女友在女友人位于德惠巷的住家起争执。

    女友怀疑女友人对被告心生情愫,于是抓住对方的手,叫被告拿打火机烧她手。女友人痛得尖叫,被告和女友事后叮嘱女友人不许报警。

    女友人原以为几天后就会好,岂料伤口越来越痛,数日后到综合诊疗所看医生,过后转到黄廷方综合医院入院诊治。她拿了14天的病假。

    代表律师求情时指出,被告低智商,智商介于50到80之间,当时是按照女友的指示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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