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8日讯)“巨无霸长堤撞11车”案;肇祸罗厘司机及所属公司今日因鲁莽驾驶及超载被控,双方皆不认罪,获准保外候审。
首被告为34岁罗厘司机阿米尔哈山,获准以4000令吉的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并须每两週到警局报到。
次被告为罗厘司机所属公司,也因罗厘运载的木材及沙石超重被控,并由代表叶思敏(译音)出庭,获准以3000令吉保外;法庭择订9月5日过堂。
阿米尔哈山今早在警官陪同前往新山推事庭面控;双方的代表律师为布斯达曼。
首被告被控于本月7日上午9时25分,驾驶一辆车牌“JPA 6000”的罗厘,在柔佛长堤鲁莽驾驶,导致与11辆轿车相撞,牴触1987年路陆交通法令42(1)条文,罪成者可被判监禁不超过5年、罚款不少过5000令吉及不超过1万5000令吉。
罪成驾照将被吊销5年,若重犯将被吊销10年。
次被告被控在同一时间及地点,以上述罗厘载送9万1240公斤的货物,违反公司执照条例所规定的4万1000公斤上限约122.5%,牴触2010年陆路公共交通法令57(1)(b)(vi)条文(超载)。
一旦罪成可在同一法令57(3)条文下,被判罚款不少过1000令吉,但不超过5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通译员念完控状后,两人皆不认罪,代表律师为首名被告求情时,指被告是家庭唯一经济来源,仍有妻子及4名年幼孩子须抚养,每月薪水仅1500令吉。
承审推事祖海敏最终允准两名被告保外。此案主控官为哈雅祖。
(本报郭芳怡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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