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5日讯)24名死囚临时上诉至最高法院,声称在聘请代表律师过程中遇阻,因律师们担心案件若被法院驳回,将被总检察署以滥用司法程序为由,追讨“昂贵的讼费”,上诉庭三司罕见的赶在死囚正法前,漏夜驳回上诉。
以大法官梅达顺为首的三司周四(4日)下午审理这宗上诉,再花7个小时考虑判决,随后在接近午夜12时发表口头判决,其中一名定在周五(5日)被正法的死囚要求暂缓执行死刑,也被三司驳回。
因犯下运毒或谋杀罪被判死刑的24名囚犯,于周一以原诉传票的途径提出申请,要求法院裁定总检察署向辩方律师索讨讼费的做法,导致死囚无法顺利委任代表律师,违反了他们在宪法下的权利,总检察署须赔偿。
代表死囚草拟申请文件和在庭上口头陈词的,是2013年杀害高文父子罪成的前高级警曹长伊斯干达。申请人当中,包括定在周五正法的运毒死囚阿都拉欣,因此高庭赶在周三审理;死囚们不服申请被驳回而提出上诉,上诉庭周四下午临时举行视讯聆讯。
三司指出,法庭考虑的是,死囚们提出的索赔申请,是否有可行的法律理据,但最终认为这项申请无法成立,因为根据刑事诉讼法,如果律师代表当事人提出缺乏法律理据的申请,是等于滥用司法程序,法院有理由谕令律师支付讼费给总检察署;若律师们决定不接死囚的案件,那是应该考虑到申请在法律上站不住脚,或可能构成滥用司法程序,死囚们不能说成是对他们不公平。
对于阿都拉欣申请暂缓死刑,以让他入禀法院起诉前代表律师失职,三司斥责他是在滥用司法程序,因此不批准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