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陆交局执法人员14年 一次索贿近3万 破功被捕
(新山17日讯)知法犯法!一名麻坡县陆路交通局执法人员,涉嫌在4年期间向一家公司索取2万7600令吉贿款,今日被控上新山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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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阿末加米尔(40岁,住在麻坡)担任执法人员已14年,他被控在2016年至2019年期间,向一家公司收取贿金,以便不对该公司采取执法行动,而有关公司的罗厘违反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
被告共面对4项控状,首控状指被告在2016年1月26日至12月25日期间,收取Sivan Sakthi Maju Enterprise公司通过银行转账,所汇入的6000令吉赂款。
次控状则指被告在2017年1月30日至12月23日,以同样方式收取对方7600令吉款项。
第三控状在2018年1月27日至12月26日,也是以同样方式,收取对方1万1000令吉。
第四控状在2019年1月27日至3月24日,收取3000令吉。
被告上述行为违反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17(a)条文,被告也可在第24条文被判有罪,但被告皆不认罪。
反贪污委员会副检察司依旺沙要求法官拿督阿末卡马,定以被告以6000令吉保释金保外候审。
被告在求情时说,他有两名尚在求学的孩子,至于妻子只是做小生意,要求法官降低保释金。
唯法官最后裁决被告,必须以6000令吉保释以及一名本地籍担保人 ,才能获得保释。
与此同时,被告在保释期间必须将护照移交法庭保管,并于每个月任何一天到反贪污委员会马六甲州办事处报到。
法官也将此案定于9月20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