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福来:难搞的垃圾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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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福来:难搞的垃圾

    自麻坡峇吉里巴口垃圾山关闭后,麻坡的垃圾就必须运载到昔加末的垃圾处理场或其他转换站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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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于运输费用与开销的增加,很多业者选择了挺而走险,非法将垃圾载到偏僻的地方丢弃,导致麻坡近年来路边垃圾堆越来越多,到处可见垃圾堆,并成了社区民生一个永远清除不完的“灾难”。

    最近麻坡市议会宣布,当局将援引1974年地方政府法令第133条文,道路、排水和建筑物法令第46(1)条文,以及2011年麻坡市议会道路、排水和建筑物法令第5(1)项细则,赋予市议会权力,针对乱丢垃圾者直接採取执法行动。

    这项法令与2007年固体废料和公共卫生法令(672条文)相比,市议会执法人员拥有绝对执法的权力。

    官员可现场判断乱丢垃圾者的违法行为,根据条文和细则当场向违法者开出罚单。

    身为百姓的我们都乐见其成,贊成当局严刑峻罚惩治“垃圾虫”,维持地方环境的整洁和卫生的举措。

    也希望该法令能遏止相关人士继续肆无忌惮的把垃圾随地乱丢,改善乱丢垃圾的恶行,还我社区环境的卫生。

    严刑峻罚固然可以遏止一些民众,但无法根治一些心理变态民众的行为。

    类似法令在数年前也曾一度加强,并有民众当场被逮个正着和送上法庭和被定罪,但成效并不显着,“垃圾虫”至今还是我行我素。

    笔者建议政府不如参考一些先进国的措施,使用税务回扣制,给予减免产业税、水、电等税务开销,相信民众不只会改善乱丢垃圾的坏习惯,还会自动自发的努力配合垃圾处理。

    ——麻坡办事处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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