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诉遭强奸 夫诱男上坟场  私刑打成血人 监8年鞭9下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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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妻诉遭强奸 夫诱男上坟场  私刑打成血人 监8年鞭9下

    (新加坡26日讯)妻子称遭男友人强奸,丈夫抄家伙带人将男友人骗到坟场对质,岂料对方“支支吾吾”,只说“我不是好人”,结果被暴打成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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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案人陈思恩(32岁)以及黄俊兴(27岁)落网后双双被控上法庭。

    新加坡媒体报导,被告陈思恩昨早承认3项蓄意重伤他人、用危险武器蓄意重伤他人、以及吸毒的罪名,另外7项罪名交由法官考虑,最终被判入狱8年以及鞭刑9下。

    黄俊兴则因涉及其他案件,共面对34项各种罪名,他承认其中14项罪名,余项交由法官考虑后被判入狱7年3个月又16周、6下鞭刑和罚款2400元(约7680令吉),以及吊销各级驾照两年。

    根据案情,陈思恩于2020年5月9日的前一晚在黄俊兴的家吸毒过夜。他早上11时起床,妻子和她的女友人都发简讯,称妻子被一名男友人强奸。

    陈思恩将事情告知黄俊兴,黄俊兴答应一起找男友人对质,帮忙租了一辆马赛地,找来带刺的指节套、一柄刀子以及一根棍子。

    陈思恩带着指节套和刀子,黄俊兴则拿着棍子,骗男友人说要一起喝酒,结果将他载到蔡厝港坟场。

    两名被告把受害人带到坟场打。(档案照)

    隔天凌晨3时左右,到坟场后,两人逼男友人下车,问他到底有没有强奸陈思恩的妻子。然而,男友人支支吾吾。

    陈思恩称,他听到男友人说:“我不是好人”后,一气之下,就用指节套打了男友人的后脑勺,打掉了一块血肉。男友人吓得想逃,两人追上后,陈思恩用刀子刺伤他的脚,继续用指节套暴打头部及身体,而黄俊兴则用棍子打他。

    两人打得太累,决定收手。男友人求水喝,黄俊兴拿出一罐水,泼在男友人的脸上。最后,他们逼男友人爬回车里,再把他载回家,弃置在住家楼下的电梯口。

    男友人母亲报警
    男友人拖着身子回家,倒在家门前,母亲闻声开门,赫然发现儿子成血人,立刻报警。

    男友人被送院急救,医生发现他浑身是伤,除了头部多处伤痕以外、右手和左脚都骨折,双脚有好几处刀伤。入院不久后就进手术室,住院3天后才出院。男友人事后患上了创伤后遗症,医药费一共2052元(约6566令吉)。

    律师说,被告已赔偿。

    代表律师求情时说,陈思恩认识男友人,也就是受害者多年,但对方不好好说话,还说了令人遐想的“我不是好人”,害他一时无法控制情绪,但出手后很快就后悔。

    律师说,三人当时在寂静的坟场,两人大可以“一不做二不休”,但他们选择收手,还把受害人载回家,可见他们并没有想要做得太过分,还帮忙“清理伤口”。

    律师请求法官从轻发落,指陈思恩家里还有幼儿要养。

    主控官反驳,指两人根本没“清理伤口”,只是把水泼在受害者脸上,想要羞辱他。而且,主控官指出,强奸的指控根本就没被证实,陈思恩的妻子也从未要他去教训人。

    法官认为,两人要受害者负伤爬回车上,看出他们根本就毫无悔意,将人送回家只是想避免承担严重的后果。法官指出,新加坡不能容忍任何动用私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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