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8日讯)公正党巴西古当区国会议员哈山卡林认为,若根据联邦宪法48(1)(e)条文,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已失去作为北根区国会议员的资格。
他指出,该条文中提及的4个丧失国会议员的条件,包括被判有罪、监禁不少过一年、罚款不少过2000令吉,以及无法获赦免罪行。
“纳吉于8月23日,被判挪用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罪成裁决的终极上诉被驳,必须入狱服刑12年,以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直至今日,纳吉也尚未被特赦。”
哈山卡林今日发文告指出,儘管纳吉向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陛下提出特赦申请,但尚未听闻任何皇室赦免程序在进行。
他也指出,国家元首须在首相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的建议下特赦纳吉,即联邦宪法40(1)条文。
“从法令的角度来看,联邦法院维持纳吉的上诉判决,联邦法院未对纳吉暂缓服刑(stay of execution)。”
他说,上述迹象表明,纳吉如今已失去作为国会议员的资格,但令人疑惑的是,国会下议院议长丹斯里阿兹哈阿兹占却宣布,纳吉仍旧为北根区国会议员。
“联邦法院已做出最终裁决,但没有说明一名国会议员,在提出上诉或获得皇室特赦时,能够保留其国会议员的身分。”
他也要求国会下议院议长,重新探讨保留纳吉的国会议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