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议员 信用卡遭盗用 4次转账 盗走100令吉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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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议员 信用卡遭盗用 4次转账 盗走100令吉

    (麻坡13日讯)电话诈骗无孔不入,这回连前国会议员也遭殃,在无预警下,遭人4次转账,盗走逾1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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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动党峇吉里区前国会议员余德华申诉,其信用卡遭人盗用,损失逾100令吉,提醒民众检查手机留言讯息,避免被不法分子侵入个人讯息,转走银行款项。

    余德华今日召开记者会说,他于本月11日晚上7时04分突然收到银行信用卡公司手机短讯通知,显示一笔日元(JPY)交易,1日元转入一家ZEUS的公司,并要用户确定。

    他说,当时他正欢度家庭日,心想自己根本没有信用卡购物的习惯,所以并不以为意,也没有放在心上和回复。

    余德华在周日接连接到信用

    “当晚,我又在9时02分、9时12分和9时13分,短短11分钟内接连接获3则短讯通知,分别显示出我的信用卡以美元和新元转账到另外两家公司,金额分别为8.73美元和2次1.38新元。”

    他说,接二连三接到过账短讯通知的他,这才惊觉不对劲,于是致电信用卡客户服务热线询求协助,但却被告知下午6时已中止服务。

    “在取得另一个热线服务电话后,却又面对没有中文拨号的接线员,几经展转虽然电话接通,但接电的服务人员却反过来质问,为何这么迟才通知银行,并要我通过上网填写表格报失。”

    余德华不满申报程序冗长,险些因为时间的拖延,让不法分子有机会再次盗走他的财务。

    他指出,令他遗憾的是,为何不是前者不是先协助他马上终止信用卡的使用,反而要他浪费时间通过上网自己完成申报程序,险些因为时间的拖延,让不法分子有机会再次盗走他的财务。

    他呼吁,国家银行、财政部关注,并指示金融界必需提供24小时热线服务与各语言接线员,与妥善解决账户被盗用的问题。

    不满银行申报“遗失”

    余德华不满银行要他申报信用卡“遗失”,而不是“盗用”。

    单据显示信用卡“遗失”字眼。

    他指出,在法律上,两者用词是不一样,这将促使不法分子通过法律漏洞,有机会逃过司法的制裁。

    他说,盗用信用卡是一项严重的罪刑,相关政府部门与金融界应该正视有关问题。

    另外,他也不满银行回复指必需5个工作日进行调查,若发现是他个人疏忽,每项举报将会被征收20令吉费用。

    他说,受害者账户已经被盗用,所以无论任何一方,应该马上提供受害人协助,而不是惩戒。

    陈瑞华(左起)陪同余德华在记者会上,出示报案书与信用卡申报资料。

    出席者包括行动党资深党员陈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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