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9日讯)为搏点击人气,一名青年涉嫌在社交媒体TikTok平台上传侮辱警方的视频,被警方逮捕。
新山南警区交通调查及执法组于昨日下午5时左右接获情报,有人在社交媒体TikTok上传侮辱警方的视频。
新山南警区主任拉勿今晚发文告指出,警方已逮捕一名22岁本地男子嫌犯,并充公嫌犯上传有关视频的一台手机。
“警方相信男子此举目的是为了吸引更多用户的关注,催高人气。”
他说,警方将援引刑事法典504条文(故意侮辱和蓄意破坏安宁)调查,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4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两年,或者两者兼施;另援引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调查,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两年,或两者兼施。
他劝告所有社交媒体用户,不要上传毁谤和憎恨执法单位,尤其是警方的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