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业者伪造报关文件 不认罪 法官允保释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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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流业者伪造报关文件 不认罪 法官允保释

    (新山20日讯)物流公司华裔业者被控多次伪造出口货物报关文件,试图欺骗关税局,惟被告不认罪,法官允许被告保释,案件择定11月7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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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物流公司68岁华裔被告冯森(译音)共面对11项控状及11项交替控状,昨日在新山地庭面控。

    根据11项控状显示,被告被控于2019年8月9日至2020年2月10日,在新山苏丹依斯干达大厦多次伪造出口货物报关文件,试图欺骗关税局。

    被告行为牴触刑事法典第468条文(以欺骗目的而伪造文件),罪成可被判最高7年监禁和罚款。

    另外,11项交替控状显示,被告涉嫌在出口货品附上伪造的发票,再一同向海关申报,试图让关税局放行通关。

    被告行为触犯刑事法典第471条文(伪造假文件),并可在刑事法典第465条文下被判刑,罪成可被判监禁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皆不认罪。

    被告对所有控状皆不认罪(左),获准保释。

    反贪污委员会主控官莫哈末阿兹里夫建议,让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金、一名担保人及每周向反贪会报到,直到案件结束。

    被告来自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的代表律师莫哈末慕占米尔未针对上述建议提出反对,并代表被告已指定被告妻子为担保人。

    新山地庭法官拿督莫哈末嘉马阿里芬接纳主控官的建议,允许被告保释,并择定案件于11月7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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