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6日讯)“还要在红绿灯前买东西?小心等着被捉!”
新山北警区交通调查及执法组在管辖区内,展开“水果小贩特别行动” (Ops Khas Penjaja Buah),开出4张罚单,并要求违规者须上庭作出解释。
警方于昨日上午11时30分至下午2时30分左右,展开上述特别行动。

警方向4名年龄介于18岁至25岁,涉及在红绿灯前售卖水果的小贩发出罚单,并要求须在法庭上作出解释。
新山北警区昨晚在面子书专页发文指出,在路边进行贩卖活动,属于违反规则及法律的行为。

文告提及,任何在路边进行销售及购买活动者,都可在1959年道路交通法令第10A(1)和第10A(2)条文(LN 166/59)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
与此同时,柔佛州交通调查及执法组(JSPT)面子书贴文借此提醒民众,“还要在红绿灯前买东西?小心等着被捉!”
当局也指出,进行上述售卖活动者多为外籍人士,他们利用民众的同情心,在红绿灯处售卖水果,以快速及轻松的方式获得利润。
当局坦言,警方已多次执法取缔,但仍然禁之不绝。
当局揭露这些小贩在清洁卫生方面,不负责任的态度,但因民众仍向他们购买水果,导致这些小贩冥顽不灵依然在社区活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