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3日讯)少妇钥匙扣上写地址,结果包包掉了钥匙成犯罪工具,住家门前电眼被拆,屋里近约3万令吉财物遭窃。
被告王炳世(译音,48岁)承认破门行窃及挪用财物的罪名后被判坐牢一年半及2周。
根据案情,30岁受害女子和丈夫住在榜鹅一带的组屋。她今年5月6日早上出门后,在榜鹅某处不小心掉了一个小包包,里头装着她家的钥匙。

被告捡到包包后,发现钥匙扣上写有地址,因此决定拿着钥匙到失主的住家偷窃。
到了受害者组屋单位时,被告见到门上装有闭路电视,因此将闭路电视拆下,然后用钥匙开门进屋,再花了17分钟将屋里一共价值9796元(约3万令吉)的财物洗劫一空。
这些财物包括26件金饰、平板电脑、现金,以及那架他在门口拆下来的闭路电视。
调查发现,被告在同一天内不止“捡到”了小包包,他当天凌晨在榜鹅水滨坊的脚车停泊处还偷走了一个男子的钱包。
主控官指男子的前科累累,请求法官严惩以示惩戒。由于被告破产,控方并没要求被告作出赔偿。
被告求情时说,他多年前结婚生子后就已经改过自新,但疫情后经济陷入困难,家里还有妻子和幼儿要养,走投无路之下才会犯案。
被告哭诉,说他真的“撑不下去”了,如今已经悔不当初,请求法官让他尽早回到家人身边。
拆得了电眼,逃不过法“眼”
受害者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屋子进贼,立刻报案。警方调阅了组屋楼下的闭路电视画面,找到被告搬走财物的一幕,隔天就将他逮捕归案。
警察逮捕被告时起获了平板电脑,并且从被告住家和附近的当铺找回了大部分金饰。
然而,价值55元(约181令吉)的闭路电视不见踪影,被告并未做出任何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