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30日讯)34岁华裔女子在社交媒体公开售卖烟花爆竹,遭警方逮捕,并充公总值4万令吉的烟花爆竹。
警方接获投报后,今日凌晨12时20分,前往笨珍珍珠苑一间住家,逮捕涉嫌在面子书网卖烟花的该名本地女子。
笨珍警区主任莫哈末苏菲警监今日发文告指出,警方援引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8条文调查,一旦罪成,可判监禁最高7年,或罚款一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他说,警方将严厉执法,以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活动,同时促民众给予合作,透过笨珍警区面子书专页或致电07-6831222或07-6839999提供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