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女书记 伪造文件 教育局官员受贿 3人被控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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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女书记 伪造文件 教育局官员受贿 3人被控

    (新山21日讯)两名东甲教育局办公室助理官员,3年前接受一名技职学院女书记的贿赂,今日被控涉及贪污罪名时不认罪,获准各以5000令吉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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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此同时,涉嫌贿赂的技职教学院书记茜蒂阿米娜也在同一法庭,被控4项伪造文件的罪名,她也不认罪,并获准以2万令吉保外。

    控状指出,被告阿都拉萨(40岁)和莫哈末法依扎(37岁)于2019年11月在东甲的教育办公室,接收巴莪技职学院书记茜蒂阿米娜(39岁)共4500令吉款项,以协助获得承包2019年研讨会的餐饮服务。

    莫哈末法依扎被控收取对方1500令吉,以便让对方在策略管理工作坊提供相同的服务,唯两人并不认罪。

    据了解,他们都知道这些计划没有落实,但他们也没有向反贪会举报女被告行为。

    两人行为牴触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25(1)条文,一旦被定罪,可以被判处10万令吉罚款或不超过10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与此同时,涉嫌贿赂的茜蒂阿米娜被控于2019年8月至12月期间,在东甲教育办公室伪造政府订单申请、直接采购文件、供应商发票和送货单以意图欺诈,共涉及1万2273令吉款项,唯她不认罪。

    女被告是一名拥有7名孩子的母亲,她的行为牴触刑事法典第468条文(伪造文件),一旦被定罪,可被判处不超过7年监禁和罚款。

    此案由反贪污委员会官员尼洛曼负责检控,他建议法官,阿都拉萨和莫哈末法依扎每人以1万令吉保释,茜蒂阿米娜则应以4万令吉保释。

    地庭法官拿督阿末嘉马最终允准两名男被告各以5000令吉保释在外,至于女被告的保释金定为2万令吉。

    3名被告也必须将护照交给法庭保管、每月到昔加末的反贪污委员会办公室报到一次,直到案件获得处理。

    法官择订明年1月12日和19日过堂,3人均已获得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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