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5日讯)被指用食指戳女佣额头开骂、木制衣架打腿、狂扇巴掌、细铁支打手臂,女僱主否认虐佣,昨早被判罪名成立。
38岁的被告迪帕卡拉(Deepakala D/O Chandra Secharan)面对3项蓄意伤人罪,指她分别在2019年12月25日、2020年4月23日和24日蓄意伤害家中女佣。
根据控方的结案陈词,被告于2019年12月8日把来自印尼的女佣艾妮(Eni Agustin,36岁)接回家,女佣前后在被告家中工作约四个月。
2019年12月25日,被告不满女佣把汤匙和叉子混著乱放入抽屉,用食指戳著女佣的额头大骂。女佣跟母亲视讯时,才发现额头有指甲刮伤的痕迹。
隔年4月23日,被告出门前责骂她的一对子女,还把他们打到淤青,交代女佣给他们冰敷,但被告女儿不愿意。当被告发现女儿没有冰敷脸颊时,拿起木制衣架就打女佣,打到衣架断裂,佣的大腿也淤青。
隔天,被告儿子要女佣找胶带 ,女佣回儿子说找不到,儿子转告了被告,后者气女佣没直接告诉她,拿起要用完了的胶带就往她的额头打。
接著,被告又问女佣家中走道要打扫多久,后者说30分钟,再次激怒被告,对她狂扇巴掌,直到丈夫将两人分开才停手。
被告后来又在客厅骂女佣,从餐桌上拿起一根细铁支再打女佣的右手臂和背部,以及用不知名物体打她的后脑勺。
同座的另一个女佣看到受害女佣脸上的伤后,帮她举报女僱主。
某日,在八楼工作的受害女佣在厨房晒衣服时看见六楼的女佣,对方隔空比手势问她为何脸上有伤,她则比手势示意自己被打。对方于是问是否要帮她举报僱主,女佣迟疑了一下后点头。
警方于2020年4月25日下午上门调查,被告称女佣因为自己要把她送回国而感到难过,为了博同情而自残。
她还说,警员上门时,女佣对她说了“tolong tolong”(拜託),让她瞬间“陷入混乱”,对警员撒谎说女佣不在家。
法官指被告的证词不可信,认为她主要是担心警员看到女佣的伤而感到害怕,所以才撒谎。
法官指,倘若女佣自残是事实,被告大可告诉警察。若是一时慌了撒谎,被告和丈夫也可在父母家坦白,他们却继续撒谎。
证据可证明女佣的伤势,被告也有向中介投诉女佣,但没有提到自残的问题。
由于控辩双方需要事件准备判刑陈词,案展2月6日下判。
谎称女佣在父母家
警察上门,男僱谎称女佣在父母家,女僱主为她上厚厚粉底遮盖脸伤。
被告得知警察上门时,不让女佣开门,还带她到厕所,让她冰敷伤势,并指示她对警方撒谎,说是接受某些传统治疗而造成伤痕。
接著,被告带女佣到房内,在她脸上扑上粉底遮盖伤势,并说会带著她到家翁家婆的家送咖喱鸡,再强调不得跟警察说实话。
与此同时,被告丈夫则负责应付警察,谎称女佣在父母家,却不给警方住址,称父母会被警察吓到。
被告丈夫随之开车带著被告、女佣和两个孩子,在警员前往父母家的同时赶了过去。
警员见到女佣时,察觉她脸上厚厚的粉底,递给她纸巾擦掉,才得知真相。